負責任礦產供應鏈管理
本集團公司及所屬子公司承諾自身及礦產供應鏈遵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關于來自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石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按該指南的要求對供應鏈開展盡職調查,并對以下行為保持“零容忍”,任何供應商出現以下行為將立即中止或中斷與其合作:
1) 任何形式的酷刑,殘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2) 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強迫或強制勞動是指以懲罰作為威脅榨取的任何個人的、并非該人自愿提供的勞動或服務;
3) 最惡劣形式的童工;
4) 其他嚴重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為,如普遍的性暴力行為;
5) 戰爭罪或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行為,反人類罪或種族滅絕罪;
6) 向非國家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支持;
7) 向非法征稅或進行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
8) 行賄受賄及礦產原產地的欺詐性失實陳述;
9) 參與或支持/資助洗錢、沖突和恐怖活動;
10) 向政府支付的稅收、費用、其它款項不透明,不能提供相關的付款憑證;
(未依照《采掘業透明度行動計劃》(EITI)中的各項原則進行披露)。
遼寧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大連信德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